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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7776/2021-4185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银河999游戏官网

名 称: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二、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后勤办主要工作职能

1986年经原咸宁地区编委(咸地编〔1986〕37号)文件批准成立“咸宁地区勤公俭学管理办公室”,属事业单位;2005年咸宁市编委(咸机编〔2005〕25号)文件同意更名为“咸宁市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产办”)。2013年六月,经市编办同意,原“咸宁市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咸编办发〔2013〕11号)。(以下简称“后勤办”)。

1、负责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同)后勤基础设施、生活设备配套的规划与建设的宏观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任务;

3、负责全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校园绿化美化、环境卫生与学生养成教育等宏观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伙食质量与价格、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4、负责全市农村学校蔬菜副食生产基地和学生劳动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的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学校、学生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的管理工作,大中小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宏观指导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园消费市场规范管理与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8、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

后勤办是市教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在编在职人员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普通工1 人。退休人员6 人,现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

第二部分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决算收入131.5万元。

部门决算支出13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教育支出104.54万元,占总支出的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7%;卫生健康支出3.32,占总支出的2.5%;住房保障支出9.49万元,占总支出的7.2%。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运行经费支出2.93万元,其中:办公费0.3万元、水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咸宁市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为0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0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主要是用于考试等业务)。

8、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咸宁市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2020年决算报表.pdf